
为传承红色文化、推动书画艺术交流,经院委会研究决定,设立首批各地艺术交流中心与艺术交流基地,现将负责人名单公示如下:
一、首批各地艺术交流中心
1. 广东大湾区艺术交流中心 主任:许举信
2. 广西艺术交流中心 主任:刘红斯
3. 盘锦艺术交流中心 主任:张彦明
4. 山东艺术交流中心 主任:刘昌波
5. 宁夏艺术交流中心 主任:李贤
6. 青海艺术交流中心 主任:陈镁
7. 贵州艺术交流中心 主任:王淋成
8. 湖南艺术交流中心 主任:万力
二、首批艺术交流基地
沈阳老北市艺术交流基地 主任:殷奇志
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望各中心与基地依规履职,积极开展艺术交流活动,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。
红旗飘飘书画院
2026年3月17日